教务处

专业发展

由于捐助者的支持,大学能够为专业发展建议提供财政支持. 为了符合资格,他们必须专门针对旨在提高您的绩效质量的建议. 在提案和教师教授或将要教授的课程之间必须有明确的联系. 参加研讨会的旅行建议, 研讨会, 或者大学课程,当内容与教学任务直接相关时. 在适当的地方, 期望获得资助的教职员工将与同事分享他们的专业发展成果.

以下指引适用于专业发展建议:

  • 参加年度会议的旅行不符合资助条件.
  • 与攻读学位相关的旅行和/或费用不符合条件.
  • 参加州会议的旅行不符合资助条件.
  • 基金不能用于支付学生的费用.
  • 给予的教职员工, 或接收, 终止通知, 或者有兼职和/或临时任命的人, 不符合申请资助的资格.

教务长/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豁免这些指导方针.

提出建议, 教师/工作人员应在适当的表格上填写资金申请, 获得系主任和学院院长的批准. 院长将整理所有提案并提交学术委员会批准.

有关专业发展的更多信息, 联系肯特怀亚特厅228的教务长/学术事务副总裁或致电662-846-4010.